异地出差不愿去违反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异地出差不愿去不违反劳动法。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签订劳动合同中双方就出差等事宜进行了约定的,那么员工拒绝异地出差属于违反劳动合同义务,用人单位有权辞退员工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该要求的,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拒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的,不违反劳动法相关法条;
3、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仍有争议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2、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综上所述,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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