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个多月,由于经常要义务加班到凌晨1、2点,所以要离职,但是公司不签。公司另外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自动离职(旷工)达到3天以后,可以来公司办理离职(归还工作服等)即可。
但是我在旷工三天之后来还了工作服等一切公司财务,公司并没有如期发放工资。
原本是20号发工资,但是到了21号我都没拿到钱。于是我打电话给公司询问,公司老总回答我说,非正常手续离职要到30号才能拿到工资。
于是我又等到了30号,工资依然没有。我再打电话,老总就是敷衍我说去看看怎么回事;第二天再打电话,依然是敷衍;再打还是一样。
现在已经到了第二个月的9号了,仍然没有给我一个确切的答复。
所以我请求各位帮助,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到本属于我自己的工资呢。
谢谢大家帮忙了!!!万分感谢!!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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