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30分算旷工吗?

如题所述

  是这样的,因为现在没有明确法律和法规或者是司法解释说明迟到多长时间算是旷工,因此,具体的迟到时间要看公司在员工手册或者是相关管理规定中是否有涉及,如果没有涉及,你就可以据理力争,说没有明文规定,这项处罚是没有规定可言的。
  另外,如果是公司有规定多长时间旷工,同时你如果不想在那里干了,并且你在入职时签订过劳动合同,并且你没有在员工手册上签字证明你了解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公司赔钱,然后走人。
  最后,多说一点:
  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如果你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告诉你,本律师认为口头无效。如果没有“单位规章制度”,何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呢!
  虽然,《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如果单位说你旷工扣你工资,这个事违法劳动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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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旷工,汉语词语,意思为职工不请假而缺勤。正常工作日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

  1、《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7-11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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