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否有规定离职后按工龄多给补贴一个月?工龄越高是否补贴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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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支付。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支付,满半年不满因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是所有的离职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劳动者违法违纪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维持、提高劳动条件不续签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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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16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
1、如果自己辞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2、如果是合同到期,单位不与你续签合同,从08年1月1日开始算,到你离开单位的时候,计算经济补偿金,一年工作时间给一个月,不满6个月按照半个月计算,满6个月也按照一个月计算。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9-16
呵呵,希望您是劳动局的。

如果您是因为下列情况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金的算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您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离职,那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您的工作时间年数*月工资,最少半个月,最多12个月。

就是说如果有经济补偿金,跨度在0.5倍工资到12倍工资之间。
第3个回答  2009-09-16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
1、如果自己辞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2、如果是合同到期,单位不与你续签合同,从08年1月1日开始算,到你离开单位的时候,计算经济补偿金,一年工作时间给一个月,不满6个月按照半个月计算,满6个月也按照一个月计算。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回答者: yellowriver008 - 中级经理 八级 2009-9-16 08:49
补充2楼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4个回答  2009-09-16
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会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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