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知让我办理辞职,来的很突然,没有一点征兆,我要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2-02
不是这样做。你首先仔细想一想,有没有做错什么?或者违反了什么规定?如果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他应该提前通知你。你姐还要给你一定时间的缓冲期。如果公司都没有这样做的话,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诉。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第2个回答  2020-12-01
公司突然让你办理辞职,这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也是要提早一个月通知本人的,另外公司无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M+1的工资,如果只是让你辞职,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第3个回答  2020-12-01
如果你遇见这种事情,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你的公司。因为你跟公司应该都签署了,合同。而且合同应该写的很清楚。公司书面提醒,应该是一个月。如果他突然让你辞职的话你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不按合同来办理。应该是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让你辞职不会说。突然让你辞职这样是不合符规定法的和合同法。
第4个回答  2020-12-01
公司通知让你办理辞职,来得很突然,没有一点征兆,这种情况下,你先要找到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自己被辞退的原因,看是否还有挽回的余地。即使办理离职手续,那也不是辞职,是公司解聘你,公司解聘你,需要给予你一定的补偿,还是先了解清楚原因,和公司谈好善后安排再办理离职手续,注意不是辞职手续。
第5个回答  2020-12-02
第一,弄清楚公司的辞退理由。这里说的辞退理由是指辞退通知书上的理由。为何强调这一点呢?因为很多企业为了使辞退行为合法,总会找出一些借口和理由,所以一切以辞退通知书上的理由为准。

根据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辞退员工通常只有三大类情况:一是员工违法违纪(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是员工工作能力不称职(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是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以上三种情况,除第一种情况以外,企业辞退员工属于第二或第三种情况的,都必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搞清楚公司的辞退理由,关乎到被辞退者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

第二,弄清楚企业的辞退行为是否符合程序。企业要辞退员工,并非只是一纸辞退通知书就能解决的,而是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经过与当事人谈话、相关的考核、工会审批等等,如没有经过法定的必须程序,辞退行为当属无效。

第三,根据实际情况维权。经过上面两个步骤后,员工基本可以确定自己被辞退的原因以及辞退行为是否合法。除了属于上面提到的第二、第三种情况的辞退行为外,如果被辞退者认为辞退行为不合程序,也可以通过申诉或劳动仲裁判令辞退无效,而要求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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