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0-02
这不叫报案,应该是二十四小时之内报到省级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他们根据出工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等衡量一下,给当事人确定是否能认定,认定后出具工伤认定书,一式四份,当事人,社保局,单位劳人部,保险公司各执一份,有保险的就有保险公司负责所有费用,没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超过二十四小时就不能认定工伤了。
第2个回答 2021-10-02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整理好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特殊情况可延长到四十八小时,超过这个时限将无法报批工伤事故。
第3个回答 2021-10-02
按规定发生因公受伤后,根据伤情进行治疗处理。领导在24小时内进行会议分柝进行会议记录。超过24小时外公伤要追救领导者责任公伤不能上报。
第4个回答 2021-10-02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简单来说,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