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采购的经理,和家人一起开一家公司,再利用我的工作职务关系把新开公司的产品采购到在职的公司里面

差不多一百多万的货,这样做,会出什么问题吗,违规吗,会不会被查,
已经走了一百多万的货,现在有公司客户举报我,我会不会被开除

第1个回答  2012-01-14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是国有企业,则你可能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如果不是,应该没事。追问

即将上市的公司呢

追答

即使是上市公司,也要看是不是国企的性质。

第2个回答  2020-07-05
会出问题,自己离职是最轻的处罚,重的就是开除和经济罪,我是做供应商的,可以联系业务合作
第3个回答  2012-01-14
采购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因此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第4个回答  2012-01-22
如果是正常的商品流动,应该不是问题,但可能会被人举报以权谋私!!
第5个回答  2012-01-15
如果没有给公司带来利益受损或者没有违法的操作,我想应该没有什么的吧.只是产品质量和价钱一定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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