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跟我签劳动合同基本工资1500元上海市最低工资是1820元请问单位这样做犯法吗?

单位跟我签劳动合同写月基本工资1500元可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月1820元,如果我休产假单位按基本工资1500元发给我,实际每月工资到手是3800元,请问单位这样做犯法吗?我该如何维权?
我是缴纳三险的,劳动合同写基本工资1500元(工作地上海市)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生育保险,工作8年了,平均月实得工资税后3800元,如果我休产假单位按签合同写基本工资发1500元,请问律师单位这样做犯法吗?侵权吗?谢谢!

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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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3
1,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缴纳生育保险的,产假公司不需要支付工资,产假津贴即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产假工资应按单位平均工资支付,而不是最低工资。
4,针对单位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按合同上的工资或最低工资支付时违法的,申请劳动仲裁可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7-22
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是违法的;
可以
1、与单位协商,书面变更基本工资并补足之前的差额;
2、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足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

产假的工资按原待遇,因公司没交生育保险,由公司发,按1500是违法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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