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迟到30分钟至1小时要按旷工半天处理,然后扣除1天的工资及当天的所有奖金,是否有违反劳动法-

公司的规定是老板跟公司一个员工两个人商量写的,并没有按劳工法精神召开员工大会并征得大家同意。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应的条款,并且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关的规定,公司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具有三个条件:第一、规章制度的内容须具合法性;第二、制定和通过要经过民主程序;第三、要向劳动者公示。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包含这些的话,劳动者的上述行为将是不违反劳动法的,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 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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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2
公司的规定,你在入司是否查阅并签字确认呢,如没有的话,是无效的。
先与公司协商,如协商无果,再考虑劳动仲裁。
正常情况下,作为公司制度涉及到扣款的条例是要到相关部门去报备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22
该规定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