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函数f(x)在[a,b]上可导,指f(x)在开区间(a,b)内处处可导

如何理解:函数f(x)在[a,b]上可导,指f(x)在开区间(a,b)内处处可导理解不了啊

当f(a)f(b)<0,存在t∈(a,b),使得f(t)=0 对任何t∈(a,b),有limx→t[f(x)-f(t)]=0 以上这两个结论,只需要f(x)在[a,b]上连续(区间上连续了,当然就有定义了)就行了,无需在(a,b)上可导。但是当f(a)=f(b),存在t∈(a,b),使得f‘(t)=0 存在t∈(a,b),使得f(b)-f(a)=f’(t)(b-a)这两个结论就必须要f(x)在(a,b)上可导的条件,以防止出现不可导的点。 比方说f(x)=|x|(x∈[-1,1]),可知f(x)在[-1,1]上连续,f(-1)=f(1),但是在区间(-1,1)上不存在一个t能使得f'(t)=0,这是因为f(x)在这个区间内有个不可导的点x=0的缘故。所以对于“f(a)=f(b),存在t∈(a,b),使得f‘(t)=0 ”的结论,就必须要f(x)在(a,b)上可导了。对于“存在t∈(a,b),使得f(b)-f(a)=f’(t)(b-a) ”这个结论,也可以以上面的例子反驳,所以也必须要f(x)在(a,b)上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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