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3-26
如果你的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给女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在女员工休产假期间,其工资是由社会保险部门予以补偿的,其正确的名称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就是为了弥补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损失。
目前,各地产加的期限不同,一般在90-180天。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和生育女职工产前基本工资相一致。在实行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地区,各地生育津贴支付办法不同,一般不低于女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生育津贴应以职工所在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我身边很多女孩子就准备休产假的时候去充充电,然后在最后一个月找份新工作
对于公司来说,如果对方产假休完以后跳槽让你觉得有损失的话,只能说明公司太厚道,或者就是人力资源工作没做到家。
一般来说领导在招人的时候都会考虑这个问题。
从员工的角度来说,自己肯定是被压榨的……但是如果这个公司真的能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不会选择跳槽的,毕竟跳槽的机会成本也是很高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3-26
法律的制定是倾向或者同情弱者的,以求社会的平衡和稳定
如果有员工真这么做,单位没有理由去阻止,只能是在她还未休产假时让她多做点贡献了
第4个回答 2007-03-27
证明你的企业把人当作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