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关于值班是怎么定义的,如何和加班进行区别?

我们公司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时间是8:30——12:00,13:30——5:30。周六是9:00——12:00。但是周六基本上不会上半天,因为工作量比较大,下午也必须把手上的工作干完。周日会轮流安排人过来“值班”,说是值班,其实实际上比平时还累,有大量的工作等着你去做,“值班”了以后公司允许调休,但是需要你申请,领导来审批,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审批不下来,但是你要是不申请,那就视为自动放弃调休的机会。我想了解一下,劳动法里面关于“值班”,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如何和加班进行区别。我现在周六周日的工作到底是不是企业所说的“值班”?

1、值班与加班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报酬也有一定差别。
值班是指用人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它不是为直接完成生产任务安排的加班。而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原来的工作岗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从事原来的工作。
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是否有一定的休息时间。
2、而具体到加班和值班的报酬问题,也是受不同规范调整的。有关值班的报酬,目前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它是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的,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有约定或有惯例的,可遵照执行;而加班工作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一般来说,值班待遇是要比加班工资低。值班津贴到底什么样的标准才是合适的?这还需要企业和劳动者合理协商,通过职代会、工会或者集体协商的形式予以确定,而不要只凭企业一方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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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2
没有值班一说,但是根据工种不同可能会有分别,这个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一周休一天是法律允许的范围,每月延长的劳动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就可以了。作为地方企业来讲一天的休息也可以了,只有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才有双休。如果实在过分你可以去劳动监察报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12
劳动法里面并没有值班的规定,只有加班,平时加班是工资的1.5倍,星期天加班是平时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时平时工资的3倍,周六周日值班就是加班,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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