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3个月没过试用期,公司主管找谈话说我耽误公司进度,要辞退我,但我认为理由不充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公司给补缴3个月的保险。
您是律师吗?现在公司给我补缴3个月的保险,但是我认为公司解除的我理由不是正当理由,而且并和我解除劳动关系,而是给我申请离职的表格,我还没填。这种情况,我能不能提出赔偿,他没有提前告知我不符合要求,而是直接谈话辞退!并且此单位主管直接说到点不能下班,要做给老板看工作有多努力,并且加班没有加班费,也不算倒休。
追答1.在试用期内,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关系,否则是违法解除,应支付一个月工资。
2.试用期内,公司也是应该为员工上保险的。
3.可以要求赔偿。
4.若公司有违法行为您可以直接去劳动站投诉或者仲裁。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那请问,签订整3年呢?也是试用期2个月?
是的呀,其实你在两个月满的时候就转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