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设有全勤奖,对有迟到的也会有惩罚。现在因为公司产品即将上市,所以开始有加班,以前是一星期工作5天,现在加班就是一周工作6天,加上周六的加班。有员工在星期六加班的时候有迟到。对于这种迟到是算员工当月工作时间有迟到呢,还是直接计算员工的加班时间,哪样合理一些。如果算当月有迟到的话,员工就有可能会被惩罚,如果只算员工的加班的时间的话,那么员工又可能觉得无所谓,加班就可能不怎么准时。谢谢大家的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