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员工不胜任原工作岗位,单位是有权利调换员工工作岗位的。同时员工不同意的话,那么可以被单位辞退的。公司突然给员工调店,员工不去,公司也不让员工去原来的店上班了,这样应该合法,而且再过几天公司完全可以认为员工旷工,
自动离职。但是员工自动离职的,按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工资的。如果因为员工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拓展资料: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安排员工调岗的原因无外乎三种:
1、因正常工作安排调岗。
2、员工无法满足本岗位要求调岗。
3、以逼迫员工辞职为目的的非正常调岗。
从员工的角度来看,拒绝调岗的原因有三种:
1、调岗后无法满足原岗位的薪资福利要求。
2、对新岗位工作内容陌生,无法快速掌握新岗位所需要的技能。
3、已熟悉原岗位工作环境,与接触的人与事物已经处于磨合完毕。如调入新岗位,不熟悉周遭环境,需要重新接触不同的事物与人,会产生孤独感。
当然,作为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调整岗位,是一个单位整体工作的组成部分,既是严肃的,也是认真的,不可能、也不允许员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除了单位对员工管理,制定有具体规定外,在用工、用人合同中也会有明确的、具体的相关条款,对不服从工作调整和不服从单位安排的员工,一定有相应的处罚条款,甚至可以辞退。因为作为一个单位,必然有自己的形象,必然需要有自己的威信。但是,作为一个单位,会用员工,用好员工,能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尽心尽力的为单位出力,为单位服务,能把每一位员工放到最适合的岗位,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每一位员工的潜能,是一个用人单位应该考虑,而且必须考虑的问题,因为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还是人才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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