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错误,当时没注意,签字盖手印后,可以找劳动局修改么

如题所述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错误,但是当时没注意到,签字盖章了,是可以修改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社保部门进行更正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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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08
肯定可以,这个东西都是有记录的,计算错误也是他们的原因,很多工伤职工都不懂这个,难道还能由着他们来吗?不过到那最好跟他们好好说,其实他们也不容易,工作量不小,难免出些差错,大家互相理解一下,说不定他因为做错了还会受到领导的批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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