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来的外企工作了8个月,2018年7月离职,2018年9月入职新的公司。但是到2019年12月人资告知还没有一天年假,请问合理吗?
之前百度过说是累计工作满一年就应该有年假生成,按说应该有年假生成了,但是新公司人资说还是时间不够,请问公司规定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首先,你已经享有5天年假的权利
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你在2018年9月-2019年9月已经满1年,可以在2019年10月~2020年10月享受5天年假
但部分公司可能为了方便管理,都采用自然年统计,也就是2019年10月~2020年10月年假时间换成2020年1月-2020年12月。
建议你再跟公司人事沟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