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没有按合同交保险!

2010年1月正式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当时只有一份公司留着,没有另外给我们一份,合同上写着缴纳养老保险的,但是现在我查的时候,我的养老保险根本没有交,一分也没有!! 现在我想辞职,我的问题是: 1,经理说公司规定要一个月之后才能走,但是我想近几天就走,可以吗? 2,对于公司没有给我交保险,我可以提出什么赔偿? 3,对于合同,因为我手里没有,公司会不会单方面更改合同来毁灭证据?

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这是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对方在合同上做手脚,你可以凭借工作证件、工资卡之类的,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要为你补交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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