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 工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但现在好像大部分工厂或用人单位还有一种发放工资形式:就是压后一个月发放。比如上班第一个月没工资,要等第2个月才发给你第一个月的工资。这样你离职才还给你。 请问这样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