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插队”怀孕被辞退,怀孕被辞退后该怎么办?

某幼儿园女老师因”插队“怀孕被学校辞退,如果你身边真的发生这样的事,怀孕被辞退后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8-10-24

我觉得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可以先和上司或者领导商量一下,说明一下情况请求协商处理。如果上司领导态度强硬不允许任何理由,那就采取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忍气吞声就此作罢。



看到这个标题我的惊呆了,感情怀个孕还要掐着时间来?这种非人哉的操作是不是太过分了一些?而且还直接采用辞退的方式,是不是太直接了?我有点搞不懂为什么现在这个社会对女生为何如此地不友善。先是体现在一些企业或者公司的招聘要求或者标准上,很多行业其实对女生都是有一些偏见的。比如说我自己本科学的专业就是这个样子,在毕业招聘的时候就会优先考虑男生,哪怕你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更优秀。



然后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了,还各种对女生挑剔,因为觉得女生请假缘由多。可是,如果可以避免,我们又怎么会想请假?

第2个回答  2018-10-24

员工怀孕被要求“排队”

潘佳怡,是某大型集团公司创办的苗苗幼儿园的老师,2008年3月入职,当年9月,潘佳怡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2014年9月,双方再次签订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第29条约定,“如违反幼儿园规定,合同自动解除”。2016年9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但潘佳怡仍一直在苗苗幼儿园工作。

潘佳怡认为:幼儿园出示的证据,已经证实了本人主张相关请求的事实。即2008年3月31日本人到幼儿园工作;2008年9月份,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16年2月合同到期后,本人仍在幼儿园工作,但是此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原因是幼儿园以各种理由拒绝;2017年6月,本人怀孕,幼儿园要求本人自动离职;幼儿园于2017年9月11日将本人从微信工作群中移除,9月13日将本人工作卡从系统中消除,使本人无法进行工作。因此,本人不用再出示证据。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说,任何单位不得侵犯妇女生育自由的权利。同时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由此可见,“排队怀孕”的规定明显违反法律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就算你在单位,你与单位闹的不欢,以后会不会被领导特殊照顾?

第3个回答  2018-10-24

根据某些集团机构非法律章程通过的“关于幼儿园教职工病假,婚假等相关规定”里面规定,结婚半年后交怀孕申请者才可以怀孕,如果违反就当作违规处理,被称作“插队”怀孕,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因为工作需要也默认了这种霸王条款,但是如果一不小心怀孕了,就不得不面临被辞退的风险,但是这种霸王条款却是不符合当代法律的,所以如果有这种“插队”怀孕被辞退的人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

而就法律层面上来看,“插队”怀孕侵犯了生育自由,同时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所以有这种情况发生的家庭要多与单位沟通,实在不行就应该拿出法律武器,申请获赔。

第4个回答  2018-10-24
不要动气,心平气和。可以去找有关部门,请求帮助,对学校的这一行为进行处理,她们这么做是不对的行为。不要因此去伤害自己,心平气和的。
第5个回答  2018-10-24
辞退就辞退呗,因为这个辞退老师也不是什么特别优秀的学校吧,安安心心养胎,生完孩子再开始找一份工作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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