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在案发现场却被关269天,这具体是咋回事?

如题所述

有一伙人被公安机关起诉,涉嫌打砸一家理发店,但是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证据发生了变化,涉案人员中有一个人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可以证明自己无罪,整个案件就此发生了变化。

一、事件详情

2018年3月河南南阳市桐柏县公安局在侦查一起涉黑案件的时候,还破了一起唐河公安局三年未破的积案,有这么5个人,在2018年1月的时候冲进一个理发馆乱砸一通,等到这个县的检察院向法院起诉,这5个人的证据发生了变化,涉案人员中的其中一人此时正在千里之外,不可能在案发现场,也就是这个人确认是无罪的。于是这个无罪的人被放出,而此时他已经被关了269天了。

二、事件后续

等到这个被误判的人放出以后,他就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一个赔偿申请,检察机关以他乱认口供阻碍司法为由,将这个赔偿申请驳回。然后他就将这件事情上报给了纪检,纪检也派了相关的工作人员来查,对于这个案件也是表示了疑问。

因为这个人本来是无罪的,但是他偏偏却签了认罪的口供,整个案件就变得有些扑朔迷离,现在相关方面已经介入调查。这个案件的实际具体情况还要看后续的事态发展。

三、个人看法

这个事情很奇怪,这5个人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是因为另一人的口供另一个人承认了,是他指使这5个人,而这5个人当中有4个人也承认了这件事情,只有一个一直拒不认罪。等事情上交给法院以后,突然发现其中一个人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那他就被放了出来,那剩下的这4个人就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事件的发展还要等后续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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