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休产假,领导不批想委婉辞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领导不给我批产假,我该不该辞职呢?

如果在合同期内,我就理直气壮的休产假,因为有劳动法可依。拿出劳动法,让领导打消念头。跟领导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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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7
先评估好自己的情况再与领导协商,包括未来生完宝宝以后还会不会继续上班等各种情况。
如果休完产假后有继续上班的计划和打算,并且你的家庭也有条件支持你产后上班(这些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有人帮你带宝宝)。应友好与领导协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实在不行就明确表示立场,公司现在并不能辞退你,不管协商结果如何,只要你不同意被辞退,拖到产假结束并拿到生育津贴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你休完产假以后并不打算继续上班且也只是想拿到生育津贴,那索性就同意领导的辞退方案,但是条件是拿到相当的补偿。这波操作就要看你自己的谈判技巧了,谈的好可以拿到与生育津贴相当的补偿直接走人省了纠缠的功夫,谈的不好,大不了就拖着,不出意外也可以拖到产假结束。
但是这两个方向的大前提都是你即将生产,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劳动法规定的产假开始时间是预产期前十五天,如果在这个时间之外,你与公司协商失败公司直接让你不要来上班了,你也必须每天上班打卡,否则公司很可能直接按照缺勤处理,正常旷工三天就视为自动离职了。
以上,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9-05-06
你应该提前和领导大声招呼!
一步:请假前先做计划
每个孕期辣妈都会幻想着自己将来能孩子和工作两样兼得,这固然是最好的结果。既能照顾好孩子又能在职场占得一席之地,但不是每个辣妈都能有那么好的机遇。因此,在休产假方面一定要尽量减免自己被别人剔除的可能。虽然休产假是法律赋予您的基本权利,但在行使这些权利时还要多加考虑,尤其是对那些不想放弃工作的辣妈,除了要努力争取利益以外,或许更应该放点心眼在保住工作这件事上。首先,你需要提前规划一份产假工作计划,让老板知道你即使去生孩子了,仍然心系公司,起码表了个态。
第二步:列出工作明细表
很实际的一点,职场辣妈所在的职位和工作性质的不可替代性越高,辣妈被赶走的机会就越小。但要如何让老板觉得你不可取代?在交接工作上就需要有明细的表现。职位越高越复杂,交接准备工作就越繁杂。可以先将每一项与自己相关的工作细节仔细记录下来,之后列出工作明细表,例如“例行事务表”“专题任务表”“即将开始实施任务表”等等,这样让老板再一次知道你的工作任务有多繁重,同时给他赏析你工作整理的能力。而工作代理人也能根据表中的安排很快接手辣妈你的工作,你也可以更快投入产假中去。
第三步:确认工作代理人
要说工作代理人的确认,其实从主观上来看非常关键。代理人会不会变成替代人,这个问题就看辣妈你会不会看人了。在列出工作明细表后,与主管领导沟通,辣妈应该及早确定工作代理人。由于职务和职位的不同,你的工作代理人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分给不同的人负责不同的工作项目。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孕期辣妈还是要注意和她们打好关系。不然小心会被踢走哦!
第四步:交接工作很重要
确定了工作代理人,紧接下来就是与工作代理人交接工作。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在产假前,让代理人了解你工作的脉络与流程,并提前进入工作状态,万一你出现早产症状,可轻松离开。同时,你要注意让代理人同与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同事熟悉,并告知相关合作的同事或公司外的合作伙伴,谁将在产假期间接替你的工作。其实工作交接可以说是孕期辣妈在产前在职场的最后一项工作,也是关系到自己还能不能回到原岗位的重要一项。一如既往的良好表现往往能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
第3个回答  2019-05-06
如果你已经准备休产假了,领导还想婉转的辞退你。那么我想你的领导首先是不懂法律。那么你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家领导,根据法律规定,妇女在孕期以及产假,哺乳期是受法律保护的。在这个期间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同时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本身也是不可以无理由辞退员工的。所以你完全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过在你休产假期间,你可以好好考虑一下是不是要跳槽,因为这家公司的老板很明显,既不懂法又完全没有一点人情味,不值得你再为公司效力!
第4个回答  2019-05-25
为什么辞职,休产假是有法律保护得,他不批你就直接起诉他,一定要知道自己得权利,下面整理了相关的假期和规定以及赔偿,要坚决捍卫自己得利益: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医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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