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调岗而被迫离职得能要求补偿吗?

如题所述

拒绝调岗而被迫离职的,不能要求补偿。正所谓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那我们在人界公司工作,他让你在什么岗位工作,你就应该服从上面的安排,不管这个岗位是否是你适合的,那他能让你在这工作就证明你可以适合,就是不能适合你,也必须去适应这个岗位。我们是一个员工,正所谓他觉得你能做,你就能做,没有理由去拒绝。所以他把你调到这个岗位,而你却不服从安排。然后自己擅自离开这个岗位,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如果正常的公司程序,你擅自离岗,应该会要求你赔偿公司的损失,也会扣你的钱,他绝对不可以给你补偿的。除非是在你的岗位,已经不没有了取消了,然后呢?他一直没有给你安排工作,这样子他会赔偿你的一些损失,因为是你公司造成我没有岗位,而不是我不参加工作。她的工资是照发给你的。但是你这种拒绝服从工作,然后突然离职就是一种违反合约的这种规定,你应该属于违约,那你应该向公司赔付公司的损失。和我的想法相同,就采纳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09

调岗在公司中很常见,很多公司也用这个作为套路。不过公司在这方面拥有经营自主权,但必须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流程,因此并非所有的公司单方面调岗都不合规。

我们经常也会遇到公司单方面的调岗,甚至带有惩罚性和侮辱性,那么这种情况下是肯定不行的。

而由于我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导致很多朋友认为,只要未经员工同意的调岗都是不合法的,这样造成了我们采用错误的应对方式,最后让自己陷入被动。

公司的调岗是否合法,主要看两个方面:首先是调岗的情形是否合规,其次是调岗的流程是否合法,两者缺一都是有问题的。


第一大点:哪些情况才属于公司合法调岗的情形。

第一:劳动合同中有对调岗的相关约定,常见的条款有: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不过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要确保其他方面也要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才可以合法调岗。
第二:因为组织架构调整等客观因素导致的岗位调动,这个就属于公司的经营自主权。这个时候最关键的,要看岗位的调动是否存在侮辱性惩罚性工资是否有变化。如果这些都没有问题,那么员工是要遵守的,不能消极去抵抗。
第三: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岗位,经过培训后进行调岗,这类情形需要公司出具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岗位。比如说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如果公司不能有效证明,那么也是不合法的。
第四:因为病假期满等个人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从事当前岗位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安排新的岗位也要符合相关规定,而且要按照原工作的关联度高低来进行安排。

第二大点:公司合法调岗的流程应该是怎么样的。

第一:公司要在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等书面上有相关的约定。内容应该包含调岗的流程,以及员工提出质疑时的处理方法。制度必须经过民主制定,然后进行公示或者送达给员工。如果是直接在劳动合同等书面上约定明确的,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是生效的。
第二:调岗的同时,能否调整工资,得看具体制度的约定。很多朋友觉得调岗也许合法,但降低工资就一定不合法,那么这个时候公司的岗位和薪资等级对应制度就非常重要,这是决定调岗能否调薪的关键。有一种说法叫做薪水改变,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情况:如果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岗位而发生的调岗,那么基本上可以按照规定调整工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岗位薪资等级制度,同时有书面约定,员工同意按照岗位来确定工资,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要调岗合法,那么调薪就合法。
第三:约定的岗位要与制度上的岗位工作内容能够对应上。调岗的前提是能够明确岗位及对应的工作内容,这样调岗才有依据。那么这个时候工作内容约定的越详细,实际上对调岗是越不利。因为这样工作内容上的差异就会越明显。所以,很多公司把工作内容约定的宽泛化,因为不同部门的同类岗位工作具有通用性,这样也便于调岗。
第四:调岗流程是否合法,关键看这几点。公司要证明调岗的合理性、调岗不得具有惩罚性侮辱性、调岗要提前与员工沟通或告知员工。

第三大点:员工应对公司单方面调岗的行为有这些,但很多都是错误的行为。

第一:完全不管公司的调岗通知自己,觉得公司调岗违法。拒绝到新岗位报到这种消极应对的方式实际上是最错误的方式。因为我们还没有有效判定公司的调岗是否合法,就去消极的应对。这样下来公司就会以你不服从公司的安排,或者说以连续旷工为由来辞退你实际上不到新岗位报到,也可能会被判定为旷工。
第二:公司强行把工作交接走,然后口头通知员工不要来上班,而员工自己认为是公司不让自己上班的,于是就真的不来。实际上公司安不安排工作与你去不去上班是两回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得正常打卡上班,并及时和公司沟通,要求提供岗位。同时也要取证,否则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辞退是免不了的。
第三:收集申请被迫离职的证据,然后去劳动仲裁单方面调岗。克扣工资,提供劳动条件都是被迫离职的情形。如果我们能多收集一些相关的证据,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这里的辞职一定不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而是因为公司的这些行为导致自己被迫离职。这里的最大风险是员工取证不一定完整,很容易导致最后劳动关系被解除,自己也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结尾

总的来说,在调岗这一块一定不要以自己的认知来去判断,而是要能有效的识别公司的调感是否。合法合规,如果调岗是合法的,那我们必须要遵守。如果公司的调岗不合法,那我们可以事先和公司沟通。如果沟通没有结果。我们再去寻找劳动部门的帮助,但在沟通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随时做好取证,包括录音等等。但不管怎么样,任何时候消极怠工。不去上班的应对方式都是不可取的。我们一定要用积极的方式去应对。

第2个回答  2020-12-09
不同意公司调岗,如果违反原劳动合同的约定,自己主动离职和被迫离职都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20-12-09
拒绝调岗而被迫离职,不能要求补偿。
因为没有履行义务,所以不能要求权利。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仅供参考。
希望能够帮到您,望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09
1、调岗方案合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说明公司能根据实际需要调配员工职务的话,调岗方案就有合理存在的可能性。员工调岗后,若与原先的工作岗位没有任何差异,甚至工作条件更为优越,员工再因为不满意而离职的话,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2、调岗方案不合理,可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1)单位调岗其实是雇佣单位与员工协商的结果,如果双方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公司可以进行人员调配,那么公司擅自进行人员调动,就可能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岗位调动,甚至请求解除合同。
(2)有时公司在调岗时,可能还会涉及到工资下调,工作环境变差等问题,如果在合同中对这方面有事先约定,都属于调岗不合理的情况。
(3)但调岗方案是多么不合理,只要公司没有表明辞退员工的意愿,员工都不能以此为借口旷工,否则将会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反而成为了公司合理辞退员工的理由。这时,员工会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3、员工被迫主动辞职
员工离职有时可能是被迫的,不同意调岗,待在原工作岗位也没有好眼色,员工会认为自己是被被公司逼着辞退的。虽然公司可能会有些“整蛊人”的做法,但只要公司没有违反合同,且损害合同权利,主动辞职就不会得到经济补偿金。
4、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能获得赔偿金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大类情况:
(1)第一类: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或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未按照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报酬及社会保险等
(2)第二类: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公司重整、技术变革需裁员、劳动者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