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试用期三个月最后一天不过,员工不签辞职申请表,老板恐吓员工签字,当晚赶人违不违法?

如题所述

“恐吓”是违法行为。

劳动者试用期被辞退,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一般有严格的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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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2
试用期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但是要给员工说明辞退理由,不得胁迫和威胁员工。
第2个回答  2021-09-12
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要求,那么公司提出解除,可以当场提出解除劳动的走人。
如果没有证据,公司因此解雇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21-09-12
试用期不通过,公司必须要出具试用期不通过的纸质说明,通知到员工,然后才可以走后续离职相关流程,如果员工不同意,双方可以协商,在实习期内,是不可以随便赶走员工的。
而且,如果公司的实习没有通过,也不是员工主动离职,只要不是主动离职,是不需要签订辞职申请表的。
老板恐吓签字,已经触犯了法律,员工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到相关部门投诉,比如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21-09-12
想辞职那个试用期三个月,最后一天,员工那个不签辞职申请表,老板,款下员工签字,当晚,感人额度违法,这种的话肯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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