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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岗位使用劳动法吗
公益
性
岗位
是否可以随时走
答:
除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任何
岗位
都不能随便辞职。
公益
性岗位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
劳动法
》的规定享有劳动权利、承担劳动义务。另外,公益性岗位除了要遵守《
劳动合同法
》...
公益
性
岗位
可以要求享受节假日三倍工资和带薪年休假吗?
答:
不论岗位,只要是劳动者就享受
劳动法
保护 还有点,
公益岗位
一般都有地方性政策,但一般都于劳动法的基础上 具体问可拨打当地劳动部门咨询建议
去
公益岗
必须是停保吗
答:
去公益岗不
用
必须停保。
公益岗位
肯定受
劳动法
保护。一般来说,公益岗位多为政府照顾就业困难人群和“零就业”家庭而置,在管理上有其特殊性!既然是“照顾”,法律更应该保护。
劳动
争议的
公益
性
岗位
的劳动问题?
答:
有别于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
劳动法
的经济分析有其独特的视角和意义。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你喜欢。
公益
性
岗位用
工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4号***规定:“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 *** 出资扶持或是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
国家对
公益
性
岗位
工作人员享受五险一金有规定吗
答:
国家对
公益
性
岗位
工作人员享受五险一金有规定的。由于公益性岗位有“临时性”和“救助性”的特征,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
政府
公益
性
岗位
辞职后果
答:
公益
性
岗位
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除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任何岗位都不能随便辞职。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
劳动法
的规定享有劳动权利、承担劳动义务。另外,公益性岗位除了要遵守
劳动合同法
的辞职规定...
北京
公益
性
岗位
工资标准
答:
一般
公益
性
岗位
是政府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而购买的岗位,工资不是很高,而且只是一个跳板,岗位人员的存在也不会有太久.工资视当地的工资水平来定位。按照我国
劳动法
及
劳动合同法
相关规定,无论是公益性岗位还是营利性工作岗位,若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达到了40个小时,且每天工作达到了8个小时,就应当执行...
公益岗
有双休和节假日吗
答:
注意,
公益
性
岗位
没有说是,必须周六周日休息,但是每周休两天是应当保证的。否则应当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没休法定年休假,必须支付300%日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
公益
性
岗位
有公休假吗
答:
有,很多。例如根据《
劳动法
》规,
公益岗位
是工作人员,享有和其他一切劳动者相同的权利;获奖励权、社会福利待遇、低保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
根据新
劳动法
公益
性
岗位
三年后正式?
答:
根据新
劳动法
,
公益
性
岗位
三年后可以转正。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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