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入职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我2018.8.22入职了一家公司做淘宝客服,期间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固定期限是一年。2019.12.31离职了,2020.4.7又重新进入该公司工作,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20.7.22我申请了离职,离职期间公司以我催静默下单的客户,不发放提成绩效奖金,而且我提成不是全部靠催付得来的,甚至还要扣掉之前发的提成和绩效,说每月都要扣我1500元。催静默下单这件事是公司主管吩咐下来的,当时跟老板说明无效,老板说他没说过让我去催静默下单的客户,说这提成和绩效奖金是不会给我发的,钱还扣定了,老板说没说过我不知道,但是是公司主管要求做的,我也是服从去做而已。后面我申请了劳动仲裁,把所以证据都提供上去了,都是一些电子证据,诉求赔付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和发放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从2020.7.1-2020.8.12,以及支付从2020.7.1-2020.8.12的提成跟绩效。劳动局受理后,公司举证期间未提供任何证据直到开庭的时候拿出了一份劳动合同原件,合同上固定期限从2019.4.1-2021.4.1,说有跟我签合同的,时间有点久了公司手上那份合同我也不能非常确定是不是我签的合同,但我依稀记得我只签过一次合同,没签第二次。还说我从来都没离职过,期间没上班是因为我说家里有事和受疫情方面的影响给我放了长假,并且说合同还没过期,不赔偿二倍工资,仲裁员不接收公司的合同证据只是看了一眼,我拿出我2018年签过的合同给仲裁员对质,仲裁员也只是看了一下没说什么。然后开始调解,后面调解不成功就开始开庭庭审了,仲裁员问公司的问题比较多,到我的时候都是让我只能回答有或者没有,其他的不多说,庭审结束后仲裁员又来调解,仲裁员给我开出一个金额我接受了,然后仲裁员又去跟公司调解问公司这个赔偿金额有没有意见,公司说需要考虑一下,一考虑就是一个小时左右,公司迟迟不做回复,后面仲裁员去催的时候才终于决定赔我仲裁员所说的金额,但前提要我签订保密书什么的,不然赔不了所说的金额,然后我就反悔了,仲裁员与我所说的金额跟我请求赔付的金额差6000多,还要签什么保密书,我就不同意了,然后仲裁员有点生气的对我说回去等裁决书。这个案件仲裁员一般会怎么裁决呢?有热心人士愿意分析一下吗

员工二次入职,是指员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重新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二次入职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问题,首先如果是在同一单位再次入职,单位不能再次设立试用期,如果是新公司进行工作的话可以设置一至两个月的试用期,然后再总结上次自己离职的原因,并且在工作时候一定要认真工作,不重复犯错。
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用工的规范即可,同时也得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是可以二次入职的。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又重新入职,必须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强调的是“连续签订两次”,中间不能有间断。即与同一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又签订劳动合同,将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员工与企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提出续签企业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辞职的,又重新入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再次入职,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再次约定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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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7
不管你是第一次入职还是第二次入职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是对于你个人利益的保障,你第一次入职离职后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了,所以你再次入职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22-06-30
当然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你中间离开过公司 之前工作年限公司是大概率不会计算进去了
第3个回答  2020-09-17
二次入职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是入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20-09-17
二次入职仍要签订劳动合同以规定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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