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如何做账分录怎么做

上月开的票已入账,这月买方要求重开,没按其要求备注,这月已开红字发票和重新开票,金额都不变,请问如何做分录

开红字发票具体的会计分录方法:

1、红票: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2、蓝票: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基本要求:一红一篮对冲。

具体规范:

开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应该优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然后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可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受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的,应该优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然后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的,可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开具红字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的红字发票。分为红字普通发票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2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

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 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开具红字发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23

基本的原则是,开票方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收入和销项税额,受票方根据红字发票的价税合计数冲减采购成。并不是你说的这种,要分情况,其分录方法处理方法如下:

1、开票方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受票方,或已交付受票方但对方没有认证抵扣,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先开红票,再开蓝票。

(1)开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应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再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可以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2)受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的,应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再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可以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2、开票方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购买方,或已交付受票方但对方没有认证抵扣,发生销货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开具红票。

(1)开票方根据原发票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或部分冲减前期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应纳税额)。

涉及销货退回或销货部分退回的,还需要根据退回的货物价值,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成本。

(2)受票方根据原发票确认成本和「待认证进项税额」,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或部分冲减前期确认的采购成本。

3、受票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先开红票,再开蓝票。

(1)开票方开具红字专票时,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

(2)开票方开具蓝字专票时,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

(3)受票方根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冲减前期已确认的采购成本,同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取得红字专票后,将其作为冲减分录的附件。

(4)受票方取得蓝字专票后,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采购成本和「待认证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2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
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开具红字发票

第2个回答  2018-08-20

根据红字发票做分录

1、冲减收入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33930(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10000 (红字) 主营业务收入-b产品 18000 (红字) 主营业务收入-c产品 1000 (红字)。应交税金-应交税金-销项税金 4930 (红字)。

2、冲减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890 (红字)

贷:库存商品-产品a 8800 (红字)

库存商品-产品b 16200 (红字) 库存商品-产品c 890 (红字),根据新开的蓝字做分录,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33930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10500 主营业务收入-b产品 18500 应交税金-应交税金-销项税金 4930。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000 贷:库存商品-产品a 8800 库存商品-产品b 16200。


拓展资料:红字发票的会计处理

开票方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受票方,或已交付受票方但对方没有认证抵扣,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先开红票,再开蓝票。

(1)开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应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再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可以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2)受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的,应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再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可以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第3个回答  2007-05-19
  1、如果是销货退回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开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

  其会计处理是:借: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你说的不属于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进项税转出举例:

  属于原先购入物资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能抵扣 ,即进项税额已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但后来由于购入物资改变用途或发生非常损失,按照规定应将原已记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该部分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只能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例如:A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为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4000+4000×17%=4680
  贷:原材料 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
  借:在建工程
  5000+5000×17%=5850
  贷:原材料 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
  例如:A企业原材料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75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775
  贷:原材料 7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500×17%=1275
  例如:A企业库存商品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37000元,其中所耗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0400
  贷:库存商品 37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00×17%=3400
  如果上述例题中改为在产品,其他资料不变,则会计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0400
  贷:生产成本 37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00×17%=3400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上月开的票已入账,这月买方要求重开,没按其要求备注,这月已开红字发票和重新开票,金额都不变,请问如何做分录——这样可以不做分录。把发票附在其他的收入记账凭证的后面即可。

红字发票如何做账分录:
借:应收账款 红数或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数或负数
应交税费 红数或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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